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环宣教〔2024〕28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印发的《“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环宣教〔2025〕2号)要求,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纽带作用,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附件:2025年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方案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2025年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
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方案
一、项目主题
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绿色卫士下三湘
二、项目实施周期
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
三、项目实施地点
执行项目地须在湖南省内。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资助项目领域
以下10个项目任选其一实施,申报实施项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并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项目目标清晰明确,可量化评估,并附带详尽、周密的实施规划、经费预算分配、时间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效说明等。对于组织活动类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宣传总覆盖人数不低于10000人。
1.美丽河湖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参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入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科普宣传,清捡河湖、库区、江岸垃圾,清理处置水面漂浮垃圾和杂物,参与岸线巡护、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巡查。
2.“无废”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面向企业、园区、社区、景区、餐馆、乡村、学校等各类社会单元开展宣传教育,可制作系列科普宣传视频、动画、海报、开发文创产品等,指导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组织垃圾分类、废弃物清捡,开展城市、乡村重点区域、街道巡护等志愿服务。
3.“核你相知、核你同行”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培养对核感兴趣的专家学者、大学生、高校老师等成为核科普的“志愿者”“讲解员”,可制作科普视频、动漫、宣传折页、文创产品等,广泛开展核能和核安全科普宣传,主场活动、知识讲座、竞赛、核设施周边生态保护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认识和了解。
4.美丽湖南宣讲志愿服务项目:对接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及生态环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等,招募并培训志愿者,可制作系列线上宣传微课、宣讲赛事等活动,通过宣传讲解、交流互动等方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讲述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倡导公民十条。
5.向“宁”致“静”志愿服务项目:与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相结合,针对噪声污染较为集中的社区、园区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劝阻引导等志愿行动,可制作宣传科普视频、撰写调研报告等,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6.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进入农村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指导村民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组织动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的垃圾和废弃物,清洁美化自己的家园,对破坏家园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引导,美化村容村貌,可结合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设立生态文化书屋、制作标识标牌、墙绘、宣传栏、文创产品、文化产品等,探索志愿服务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模式。
7.“许小可”助企志愿服务项目:组织行业协会、高校、企业等资源和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开展排污许可政策宣讲、普法宣传、交流活动和科技帮扶等志愿服务行动,协助规范粘贴排污口标识,指导企业规范使用排污许可“说明书”,引导企业和公众了解排污许可“教科书”。可制作宣传科普视频、动漫、微电影以及调研报告等,助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8.“法护绿水青山”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发动生态环境执法骨干、法律和科技专业人士、社会组织和公众等组成志愿服务队伍,面向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可制作宣讲视频、开展主场活动、竞赛活动等,助力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9.“你好呀,大自然”科普志愿服务项目:针对青少年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科学普及等志愿行动,积极传播动植物、海洋生物等生物多样性理念,监督损害生物多样性行为,可制作科普视频、动漫、开发周边文创产品,以“流动的科普小课堂”等方式,鼓励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0.“雷锋家乡学雷锋”随手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文明随手劝”“最美随手拍”等志愿服务活动,并能挖掘其中的精神内涵,引导公众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生活化。
(二)资助项目类型及金额
按照《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小额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助项目类型:Ⅰ、Ⅱ、Ⅲ类。资助金额:Ⅰ类项目5万元/个,Ⅱ类项目3万元/个,Ⅲ类项目1万元/个。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
Ⅰ、Ⅱ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我省的志愿服务组织(队)、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及生态环境科普和教育基地、高等院校及其团委、社会团体等。
Ⅲ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我省的志愿服务组织(队)、省内高等院校登记成立的志愿服务社团(队)、社会团体等。
2.管理规范: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发票销售方信息应与申报项目单位名一致),可接受联合体申报,且愿意接受监督。此外,还应具有策划实施环保领域公益项目的实践经验,拥有稳定的执行团队或志愿服务队伍,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3.业绩证明:Ⅰ、Ⅱ类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三年以上的相关活动业绩证明,所申报项目应具有示范意义,能够有效推动环保理念的普及和环境保护实践的开展,并能形成完整的案例,配合完成案例的编写。Ⅲ类项目申报单位需能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形成成果,并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实施要求
1.在项目策划及执行的全过程中,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的队旗、服装上须加印中国志愿服务等标志,活动宣传材料、传播内容及最终成果均须融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绿色卫士下三湘”的主题。规范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行为,在队旗、服装上加印“中国志愿服务”等标志,活动现场和相关新闻报道突出“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绿色卫士下三湘”主题,
2.如有以下情形不得申请:被有关政府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申报单位或主要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对象;
3.申报单位须保证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资助资格,并由申报项目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相关申报项目资料自行备份,恕不退还。本项目支持费用如有涉及税务方面的事宜,由获得资助的入围单位自行负责。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Ⅰ类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生态环境局初审盖章,Ⅱ、Ⅲ类由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分局初审盖章,高等院校申报项目由申报组织所在院校初审盖章。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初审单位推荐至事务中心,一并提交申报表的电子版、扫描件(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至电子邮箱252733531@qq.com,邮件标题为:申报项目名称+申请单位。
六、项目实施安排
(一)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项目评审及公示程序:2025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于Ⅰ类项目,将通过直播路演的形式,选定入围资助的单位,并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平台”(www.hn65.com)、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三)项目实施:(2025年6月-2025年9月底)
2025年6月完成项目资助协议签署、统一的宣传主视觉和物料邮寄相关工作。获得资助的入围单位自项目实施起每月底提交一次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结束。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监督。所有资助项目需在2025年9月底完成,验收通过后拨付资助款项。
(四)成果总结及宣传:2025年10月,对整体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发掘鲜活案例,形成成果汇编。
七、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社会宣传部
舒丽娟、杨菲 0731—85553406
附表: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